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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以實踐博愛助人精神,辦理國內外兒童、少年及家庭、社會服務為宗旨。
法人名稱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識別代碼
12347235
法人代表
趙犁民
地址
主事務所: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482號4樓。基隆分事務所: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一路110之87號
設立日期
0910304
財產總額
969,355,329
屆期判定
23
任期判定
2
目的
以實踐博愛助人精神,辦理國內外兒童、少年及家庭、社會服務為宗旨。
捐助方法
由美國維吉尼亞州基督教兒童福利會捐助。
法院名稱
基隆地方法院
登記案號
111法登他000025
登記號數
146
類別
財團
案由
變更登記
收件日期
1110309
登記日期
1110309
公告日期
1110309
登記簿
7冊10頁
許可機關日期
基隆市政府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十一日(90)基府社福字第039051號
存立時期
永久
結案原因
准許
結案日期
1110310
歸檔日期
發證日期
1110310
清算人
變更原因
1.第22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23屆新任董事。代表法人之董事:趙犁民。 2.新任董事、監察人印鑑。 3.財產總額原為新臺幣4,571,289,569元,變更為新臺幣969,355,329元。 4.法人捐助章程變更: ⑴ 修訂捐助章程第1~20條,修訂內容詳如條文對照表。(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5月26日登記變更) ⑵ 修訂捐助章程第1、2條,修訂內容詳如條文對照表。(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9月11日登記變更) ⑶ 修訂捐助章程第5、7、10、12、13、17條,修訂內容詳如條文對照表。(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4月30日登記變更) ⑷修訂捐助章程第18條,修訂內容詳如條文對照表。(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7月14日登記變更)
註銷日期
撤銷日期
撤(註)銷機關文號
撤(註)銷原因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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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監事
序號
職稱
名稱
1
常務監察人
陳正德
2
董事長
趙犁民
3
董 事
游美貴
4
常務董事
陳靜夫
6
董 事
蕭文龍
7
常務董事
劉炳榮
8
常務董事
林文炫
10
監察人
任麗華
11
董 事
張信次
12
董 事
鄭碧玉
13
董 事
林永發
14
董 事
鄭麗珍
15
董 事
黃坤益
16
常務董事
劉邦富
17
董 事
孫得人
18
監察人
蔡敏文
分事務所資料
查無資料
變更紀錄
歷屆董監事
變更原因
法人名稱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基隆地方法院/111法登他000025
變更登記
法人代表
趙犁民
地址
主事務所: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482號4樓。基隆分事務所: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一路110之87號
屆期判定
23
任期判定
2
財產總額
969,355,329
公告日期
1110309
常務監察人
陳正德
董事長
趙犁民
董 事
游美貴
常務董事
陳靜夫
董 事
蕭文龍
常務董事
劉炳榮
常務董事
林文炫
監察人
任麗華
董 事
張信次
董 事
鄭碧玉
董 事
林永發
董 事
鄭麗珍
董 事
黃坤益
常務董事
劉邦富
董 事
孫得人
監察人
蔡敏文
變更登記
1.第22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23屆新任董事。代表法人之董事:趙犁民。 2.新任董事、監察人印鑑。 3.財產總額原為新臺幣4,571,289,569元,變更為新臺幣969,355,329元。 4.法人捐助章程變更: ⑴ 修訂捐助章程第1~20條,修訂內容詳如條文對照表。(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5月26日登記變更) ⑵ 修訂捐助章程第1、2條,修訂內容詳如條文對照表。(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9月11日登記變更) ⑶ 修訂捐助章程第5、7、10、12、13、17條,修訂內容詳如條文對照表。(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4月30日登記變更) ⑷修訂捐助章程第18條,修訂內容詳如條文對照表。(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7月14日登記變更)
法人名稱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基隆地方法院/107法登他000043
變更登記
法人代表
趙犁民
地址
主事務所: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482號4樓。基隆分事務所: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一路110之87號
屆期判定
21
任期判定
2
財產總額
4,571,289,569
公告日期
1070905
董 事
陳正德
董事長
趙犁民
董事
林瓊嘉
常務董事
陳靜夫
董事
蕭文龍
常務董事
劉炳榮
常務董事
林文炫
董 事
任麗華
常務董事
張信次
董 事
官有垣
董 事
林永發
董 事
鄭麗珍
董 事
黃坤益
董 事
劉邦富
董 事
蔡敏文
變更登記
1、財產總額原為新台幣4094144053元,變更為新台幣4571289569元。 2、第21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22屆新任董事。代表法人之董事趙犁民。 3、(財團法人)捐助章程變更: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法字第81號裁定變更。 4、法人章程變更:如修正章程第17條文、第18條文所示。
法人名稱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基隆地方法院/104法登他000048
變更登記
法人代表
趙犁民
地址
主事務所: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482號4樓。基隆分事務所: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一路110之87號
屆期判定
21
任期判定
2
財產總額
4,094,144,053
公告日期
1040917
董事
陳正德
董事長
趙犁民
董事
林瓊嘉
常務董事
陳靜夫
常務董事
謝秀芬
常務董事
劉炳榮
董 事
林文炫
董 事
任麗華
常務董事
張信次
董 事
官有垣
董 事
林永發
董 事
鄭麗珍
董 事
黃坤益
董 事
劉邦富
董 事
蔡敏文
變更登記
1、財產總額原為新台幣3553868208元,變更為新台幣4094144053元。 2、第20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21屆新任董事。
法人名稱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基隆地方法院/101法登他000032
變更登記
法人代表
林柏榕
地址
基隆市基金一路110之87號
屆期判定
20
任期判定
2
財產總額
3,553,868,208
公告日期
1011008
常務董事
彭明聰
董 事 長
林柏榕
常務董事
趙犁民
常務董事
陳靜夫
常務董事
謝秀芬
董 事
劉炳榮
董 事
林文炫
董 事
任麗華
董 事
張信次
董 事
官有垣
董 事
林永發
董 事
鄭麗珍
董事
黃坤益
董 事
劉邦富
董事
蔡敏文
變更登記
一、第19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20屆董事。二、財產總額變更為新台幣3553868208元。三、原捐助章程第3條、第5條變更(依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法字第99號裁定)。
法人名稱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基隆地方法院/099法登他000046
變更登記
法人代表
林柏榕
地址
基隆市基金一路110之87號
屆期判定
19
任期判定
1
財產總額
1,896,369,114
公告日期
0991019
常務董事
彭明聰
董 事 長
林柏榕
常務董事
趙犁民
常務董事
陳靜夫
常務董事
謝秀芬
董 事
劉炳榮
董 事
林文炫
董 事
梁宣聖
董 事
任麗華
董 事
張信次
董 事
官有垣
董 事
林永發
董 事
鄭麗珍
董 事
郭東曜
董事
劉邦富
變更登記
法人名稱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基隆地方法院/098法登他000033
變更登記
法人代表
林柏榕
地址
基隆市基金一路110之87號
屆期判定
19
任期判定
2
財產總額
1,896,369,114
公告日期
0980813
董 事
彭明聰
董 事 長
林柏榕
常務董事
趙犁民
常務董事
陳靜夫
常務董事
王本原
常務董事
謝秀芬
董 事
劉炳榮
董 事
林文炫
董 事
梁宣聖
董 事
任麗華
董 事
張信次
董 事
官有垣
董 事
林永發
董 事
鄭麗珍
董 事
郭東曜
變更登記
法人名稱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基隆地方法院/095法登他000036
變更登記
法人代表
林柏榕
地址
基隆市基金一路110之87號
屆期判定
18
任期判定
2
財產總額
1,896,369,114
公告日期
0951031
董 事
彭明聰
董 事 長
林柏榕
常務董事
趙犁民
常務董事
陳靜夫
常務董事
王本原
常務董事
謝秀芬
董 事
劉炳榮
董 事
林文炫
董 事
梁宣聖
董 事
任麗華
董 事
張信次
董 事
官有垣
董 事
林永發
董 事
鄭麗珍
董 事
郭東曜
變更登記